目 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建水县民政局为县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负责全县的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城市医疗养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基层政权建设,地名区划,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五保供养,精减退职人员,老乡干,福利企业的管理,双拥、殡葬、老龄等工作,同时还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重点
1.狠抓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脱贫兜底保障能力实现突破。按照十九大提出“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民生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紧跟省、州政策节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2.严格规范管理城乡低保发放工作。督促乡镇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对象精准分类,按户施保,推进信息化建设,做到按当月发放资金情况及时更新民政部社会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和省民政厅城乡社会救助系统,并进一步配合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管理质量和水平。
3.积极做好民生项目储备及申报。加快推进建水县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和未成年人保护设施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做好民生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从建水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重点支持民办养老和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福利院共建民营模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4.提高救灾快速反应能力。全力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灾后生产救灾,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强化灾民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灾民基本生活。
5.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重点优抚对象保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加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的投入,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功能和作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财发〔2016〕235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建水县民政局(本级)。
2.建水县人民政府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3.建水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建水社会福利院。
5.建水县殡葬管理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74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70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民政局财务总收入341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41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413.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13.7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13.74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4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7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4.2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
208(类)--20802(款)支出,主要反映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20805(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0808(款)支出,主要反映抚恤支出、-20809(款)支出,主要反映退役安置的支出、-20810(款)支出,主要反映社会福利的支出、-20811(款)支出,主要反映残疾人事业的支出、-20815(款)支出,主要反映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的支出、-20820(款)支出,主要反映临时救助的支出、-20821(款)支出,主要反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支出、-20825(款)支出,主要反映其他生活救助的支出;210(类)-21013(款)支出,主要反映医疗救助的支出、221(类)-22101(款)支出,主要反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2.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7.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9.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7%。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的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五保、孤儿、老乡干、精减人员、高龄老人、残疾人、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8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主要用于机构及下属事业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农户保险的保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民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2.3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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