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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8/2017-06526
信息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生产日期
2017-01-20
文号
信息名称
建水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建水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指导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全县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6)承担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负责全县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8)承办建水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建水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是深入推进卫生计生工作融合发展。建立统筹推进、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整合卫生计生技术资源优势,以卫计融合发展促进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

2、是巩固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水平。从宣传教育入手,宣传好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接受公共卫生服务得到的实惠和好处,逐步转变群众的传统观念。

3、是全力抓好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公立医院改革后运行情况,落实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配套措施,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向纵深发展。继续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健全传染病防范机制,加大中医药发展扶持力度,强化孕情监测和跟踪服务,强化区域协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

4、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以打造“服务型”卫生计生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流程执业,防范医疗纠纷,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是强化行业监督,提高群众满意率。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保证服务质量,千方百计减轻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畅通民生诉求处置渠道,真诚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建水县财政局 《建水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财发〔2016235号)文件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建水县卫生部门共有24个单位,下属单位23个其中:县级公共卫生机构6个(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院、县新农管理中心、县卫干校、县健康教育所)、3个县级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14个乡镇卫生院(陈官中心卫生院、南庄中心卫生院、西庄卫生院、面甸卫生院、普雄卫生院、坡头卫生院、官厅卫生院、青龙卫生院、岔科卫生院、盘江卫生院、利民卫生院、东山坝卫生院、李浩寨卫生院、甸尾卫生院)。经费管理方式全额拨款单位21个、差额拨款单位3个,21个全额拨款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

第二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预算全额财政供养人数1171人,比201610月统发工资人数1098人增加73人。增加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和原乡镇计生服务站人员合并乡镇卫生院编制预算。

二、资产情况

2017年预算房屋固定资产价值5457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增加415万元,原因卫生院相关业务用房和公租房完成竣工验收,入固定资产。车辆34辆其中:公务用车25辆执法车辆1辆、救护车7辆、轻型厢式货车1辆。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卫计局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524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41.7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1.7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41.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41.75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4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1.75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190万元,占总支出的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卫生计生支出46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2080501(款)”支出,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210(类)-2100101(款)”支出,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210(类)-2100302(款)”支出,主要反映卫生院的支出、“208(类)-2080502(款)”支出,主要反映卫生院离退休的支出、221(类)-2210201(款)”支出,主要反映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90.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卫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万元,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的离退休人员经费; 

  2、卫计支出466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经费支出和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 

  3、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机构及下属事业机构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建水县卫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62.93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建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