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西庄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促进农村和谐、 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
(3)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
(5)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6)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
(二)主要工作重点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建水县财政局《建水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财发〔2016〕235号)文件 精神,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四大重点,切实保障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的落实及重点支出需要;从严控制“三公” 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认真遵循“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部门预算,切实做到部门预算与单位履行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县级财力相适应。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度预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分别是建水县西庄镇人民政府、西庄镇财政所、西庄镇农业中心、西庄镇文广中心、西庄镇国土服务中心、西庄镇旅游小镇管理中心、西庄镇社保中心,(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庄镇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建水县西庄镇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西庄镇财政总收入9,893,988.0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893,988.0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93,988.04元,其中,本年收入9,893,988.0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93,988.04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893,988.04元,其中:基本支出9,553,988.04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340000元,占总支出的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0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348.7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5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0.73万元。
(明细到类)。
(一)基本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55.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7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其他农林水支出3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明细到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56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47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1.03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348.72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75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4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0.73万元。
二、其他重要事项及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镇将继续严格贯彻执行习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指示精神。一是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要实行零增长。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合计为14.81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