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水县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审核重要文件和有关综合性资料,负责文印、收发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编辑地方税务信息及简报;组织综合性税收法规宣传活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管理机关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机关保密、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
2、红河州地方税务局驻建水县地方税务局监察室: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3、建水县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股:按干管权限负责本县地税系统机构、编制、人员、干部管理以及人员调配、劳动工资等各项人事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
4、建水县地方税务局计划统计股:负责建水县地税系统税源调查,编制、分配、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收集、分析税收统计资料,监督税款的征收入库,对征、解、提、退进行核算;负责税收统计、会计信息资料的汇总和报表的编制;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税收票证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县地税系统经费的预算、拨付、决算、修缮、装备计划和交通设备的配备、维修工作;审核汇编全县地税系统的财务预算、决算,办理各项经费的领、报、拨业务和部份税费征收业务费的结算,组织内部财务审计。
5、建水县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股:负责全县社会保险费、旅游宣传促销费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州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基金的征收管理;负责对全县地税系统规费、基金征缴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6、建水县地方税务局税政管理股:负责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政府规定的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的地方各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相关的涉外税收政策业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监督管理集体、私营企业财务制度的执行和普查工作。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起草税收法律文书和报告;负责有关税收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政策法规,提出地方税制改革的建议。
7、建水县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负责全县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有关事项,强化和完善征管手段,负责税务登记管理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地方税发票管理和检查工作,负责本县地税系统服装的管理工作,检查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管制度的情况,负责征管质量考核;负责全县地方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和税收违法、违纪案件的检查工作,负责税务代理机构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本县信息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8、建水县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调查调研,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参与起草有关税收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监督工作;负责税收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负责牵头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和税务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应诉和税务行政赔偿工作;执行和指导当地地方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