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建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建人社发〔2016〕71号)文件,现将申请2017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签定服务协议名单公示如下:
本公示期限7天,若有异议,自本公示之日起7天内可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7611508。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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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车辆因道路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被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已逾期未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公告期内(3个月)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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